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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逃废债研究之针对企业逃废债的对策(二)

时间:07-04-04 12:55:39 来源:东莞律师讨债网 浏览: 发送给好友


     (三)充分合理利用自身优势
     我们公司作为国有投资公司,是省政府授权管理和经营国有资产的投资机构,是市场主体和法人实体。因此,我们还具有一般商业银行所不具有的优势和长处。我们要扬长避短,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最大限度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1、基层组织机构健全。由于我公司是依托财政部门演变和建立起来的,历史形成了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都有类似的经营管理机构,虽然目前已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是多年来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和伙伴关系,使得我们便于对当地企业的信息了解和反馈,扩大了信息来源渠道,通过委托管理,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各级各类贷款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无形之中伸长了触角,扩展了经营的空间。同时,财政部门对于企业的税收、资产以及财务资料掌握比较方便,便于及时准确地了解企业资产负债状况,从而加强管理,尽量避免企业逃废债现象的发生。
     2、经营方式灵活。作为政府投资公司,在政府授权经营的范围内,可以灵活掌握经营方向和投资方向,实现多投资品种的资本经营平台。在政府产业政策指导下,获得多种便利条件,积极参与省内重点行业企业的投资经营,在促进企业发展的同时不断发展壮大自己的力量。
     (四)债权打包置换
     所谓债权打包置换,顾名思意,就是对一个地区多家企业的不良债权,不再单独对准每一家企业进行处置,而是通过与当地政府协调、协商,把其辖区内多家企业所欠的债务,集中“捆绑”成一块,即打包后,一次性置换到一个在当地具有一定比较优势的企业中去,从而使不良资产转变为优良资产,避免债权长期不良无法处置而形成事实意义上的“无主观逃废债”。
     只有尽快盘活存量资产,让资产真正动起来,企业有限的资产才不至于被耗空,企业才有生路,才能达到既解决历史遗留包袱的问题,推动区域经济健康发展,又能实现按照国家要求快速处置不良资产、化解风险的目标。把大面积长期不良资产集中捆绑置换,变成可流通资产,然后再通过成功的资产管理和运作,让资产在运作过程中实现应有利润和投资回报,慢慢变成优良资产和增值资产,从而也最终体现了资产的时间价值。
目前我们已经对这一做法进行了有益的尝试,而且颇有收效,全国其他地方也有一些成功的案例,实践证明这一做法在深入了解地方财政状况和贷款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是值得推广的,既支持了国有企业改革,又提高了公司资产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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