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读者,您还记得本报2003年11月2日《帮帮这对双胞胎》中报道的前埔北社区一对刚出生两天就失去妈妈的双胞胎——王文翰、王文林(小名大宝、小宝)吧。
三年前,本报对大宝小宝不幸失去妈妈、家中经济困难等情况作了报道之后,社会各界、热心市民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帮助这一家子。三年中,双胞胎一直受到社会的关心,健康成长。由于大宝小宝的爸爸王声电是军人,所以他们一直住在前埔北区三伯母家中,受到很好的照料。2004年,南京政治学院上海分院政工系决定114人共同认养双胞胎到18岁,当时,小哥俩还欢欢喜喜到上海见了一回“爹娘”。去年10月22日厦门日报社举办“读者节”时,这对可爱的小家伙也来了,活泼好动的他们一点也不怕生,在白鹭洲广场跑得欢,跌倒了还哈哈笑个不停。
昨日,记者到大宝小宝就读的龙山居幼儿园看望他们时,正值课间休息,小兄弟俩跟小朋友玩得非常开心,表现得很活跃,身体也很健康。两兄弟虎头虎脑,双目有神,五官端正,很是帅气,让人看了心生喜欢。
王声电告诉记者,小兄弟俩上周刚做过体检,大宝身高98.5厘米、体重28.5斤,小宝身高97.5厘米、体重27.5斤,医生给予的综合评价是:成长发育正常。
市省两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均做出结论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三年来,医患双方一直在为双胞胎的妈妈吕玉丽的死是否属于医疗事故问题寻求公正。日前,双胞胎的父亲王声电给记者送来了两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它们分别来自市、省医学会,两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做出的结论均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王声电含泪说,三年来,他和家人一直在和医院交涉。由于医院坚称自己不存在医疗过错,2005年9月,王声电一纸起诉书将医院告到了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该医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2006年2月,厦门市医学会受理了思明区人民法院委托,并着手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今年3月中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出来,结论是“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对此结论不服,又向福建省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日前,经福建省医学会再次鉴定,结论仍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厦门市医学会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这样写道,专家鉴定组分析认为:患者“重度妊高症”诊断明确,重度妊高症死亡率高,是死亡的主要原因。患者没有遵医嘱及时入院治疗,也影响了疾病的观察及早期治疗。但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缺陷,一是“孕管”工作不规范,2003年10月8日查出尿蛋白(++)应及时收住院;二是住院后的解痉、降压等相关治疗不规范;三是必要的相关检查不到位;四是个别药物使用不当,低血糖症时应用了安定等影响呼吸的药物;五是抢救措施不到位,多次低氧血症报告、呼吸衰竭未及时处理,导致进一步病情恶化。医方上述诊疗缺陷与患者死亡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厦门市医学会据此做出结论:本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福建省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分析认为:一、医方诊断患者HELLP综合症依据不足,重症急性胰腺炎不能排除。二、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必要的相关检查不到位(如未及时查血、尿淀粉酶及术中腹水常规);腹腔引流量10970ml,补液量不足。三、本病例罕见、凶险,发展急,诊断有一定困难,医方已尽力抢救。医方在诊疗过程的缺陷与患者的死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福建省医学会组织的专家组据此做出结论:本例属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背景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