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江苏省统计局 (2006年3月2日) 200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富民强省、“两个率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推进各方面工作,着力调整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呈现又快又好发展的良好格局,改革开放取得新进展,社会事业迈出新步伐,和谐社会建设收到新成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序进度加快,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预期调控目标。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省常住人口7474.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2万人。全年人口出生率9.24‰,下降0.21个千分点;死亡率7.03‰,下降0.17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2.21‰,下降0.04个千分点。 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新提高。根据对5000户城镇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9元,比上年增长17.5%,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5.2%;人均消费性支出8622元,增长17.6%,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消费性支出的比重为37.2%。根据对3400户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276元,比上年增长11%,考虑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4%;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67元,增长17.5%,其中食品支出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44%。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为21.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38.6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覆盖面均达90%以上。社会保险主要险种向非公有经济组织、进城务工农民和乡镇企业延伸,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顺利并轨,破产关闭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已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全省城乡“低保”实现全覆盖,符合“低保”条件的40.1万城镇困难群众和85.5万农民实现应保尽保。年末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952.10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282.4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819.10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30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838.30万人。年末全省各类福利院拥有床位9.43万张,收养7.39万人;建立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4550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463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28.6万人,筹集福利资金4.0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2.4亿元(不包括慈善机构)。 注:本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