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根据我省近日出台的《医疗救助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患7类特殊传染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均可得到免费治疗。
《办法》规定7类可以得到免费治疗的传染病种为:鼠疫、霍乱、艾滋病、肺结核、非典型肺炎、禽流感、血吸虫病。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可以享受免费治疗的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及各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应当救助的人员。
凡患有上述传染病的医疗救助对象,应该在当地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疗救助申请表。《办法》还明确规定,一些特定情形下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享受医疗救助。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支付范围以外的费用;由于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违法、犯罪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以及其他赔付责任人应予支付的医疗费用;未经许可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应当享受医疗救助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