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副局长 邓小虹
近年来,医疗纠纷逐年呈上升趋势,医疗赔偿金额不断攀升。北京市2005年1月1日全面启动医疗责任保险工作以来,医责险运行平稳,有效发挥了缓解医患矛盾、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分担政府及医疗机构责任等作用。2005年全年参保医院446家,2006年上半年已参保338家。截至2006年上半年,共受理医疗纠纷案件1484件,其中调解处理占88%;,诉讼占12%。
我市推行医责险主要有六条经验:一是统保与自愿投保相结合;二是医疗机构与医护人员实行保费共担,高风险高保费、低风险低保费;三是微利;四是加强风险防范;五是政府行为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六是建立调解处理机制。
目前我市医责险还存在医疗机构认识有待提高、保险公司服务能力有待加强、相关配套险种有待补充完善等问题。国务院23号文件的发布,对进一步做好我市的医责险工作非常有利。下一步要加强宣传引导,将医疗风险防范、医护人员风险意识教育引入到医院管理工作中。建议保险公司加强医责险风险防范控制、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和管控医疗纠纷调解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