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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责任险出台刻不容缓

时间:07-03-31 16:21:15 来源:东莞律师网 浏览: 发送给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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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福寿螺”事件的爆发不仅暴露了卫生监管体制的弊端,同时也成为强制公众责任险出台的催化剂。绝大多数商场、酒店、机场等公共场所在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意外灾难性事故,一方面,事故责任方无力承担安抚赔偿等经济责任,受害方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即便责任方有能力承担损失,也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对其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强制责任险出台刻不容缓

  企业漠视公众责任意识

  北京密云游人踩踏事件、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每年的多起矿难,直到最近发生的北京“福寿螺”事件,各种重大责任事故正一幕幕地上演,但却依然未能唤醒企业沉睡的责任风险意识。

  北京密云游人踩踏事件、吉林中百商厦特大火灾、每年的多起矿难,直到最近发生的北京“福寿螺”事件,各种重大责任事故正一幕幕地上演,但却依然未能唤醒企业沉睡的责任风险意识。

  责任保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它是以投保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险种,其最终目的是使受害的第三者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责任保险的投保人多为企业,一旦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提供赔偿。按照承保范围,责任保险可以分为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等几个险种。公众责任险指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其他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而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广泛适用于各种公众活动场所。

  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福寿螺到底能不能生吃?如果不是北京发生“福寿螺事件”,肯定还有人继续生吃。虽然有些突发事件是不能预防的,但在“福寿螺事件”之前,按照道理,餐馆应该有责任意识和保险意识。但据了解,很多餐饮机构却不愿购买公共场合责任保险或餐饮业场所保险,这说明很多经营者还不愿接受“风险转嫁”的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大家已经习惯了重大事件都是由政府买单的现状。他认为,就像新近推出的车险一样,应该对餐饮业等公共场合责任险进行“强制保险”。

  发达国家的责任险在财产险中所占的比例高达30%至50%,相比之下,我国责任保险的发展就显得相当缓慢。据中国保监会统计,目前保险公司经营的公众责任险产品有几十种,保费收入仅占财产险保费收入的4%左右,与国外公众责任保险的差距甚远。

  目前,绝大多数商场、酒店、机场等公共场所在没有投保公众责任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意外灾难性事故,一方面,事故责任方无力承担安抚赔偿等经济责任,受害方的利益将无法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即便责任方有能力承担损失,也将付出巨大的代价,对其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例如,“福寿螺”事件给蜀国演义酒楼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0万元以上,蜀国演义酒楼的损失原本可以通过一些有效的方式予以转移。比如,若酒楼购买“餐饮场所责任保险”,投保几千元,保险公司即可为其承担100万元医疗费。这意味着,保险公司至少可以为蜀国演义酒楼分担50%的经济损失,而现在的结局是,所有损失只能由蜀国演义酒楼自行承担。

  公众责任欠缺谁之过

  国内责任保险如此薄弱,其根源在于商家责任风险意识的淡漠,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完善,其中有关民事赔偿责任的规定缺乏力度,造成受害方的合法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保障。

  专家认为,很多餐饮企业之所以不重视经营者责任保险,首先是缺少外部约束机制。目前,我们的企业保险制度、责任意识还不完善,商家为了降低成本,很少自觉自愿投保公众责任险。其次,很多经营者没有意识到,餐饮业的经营风险可以通过保险方式进行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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