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下肢截瘫,其家属认为是提前进行手术导致,医院自愿赔偿患者52万元
金阳时讯消息 在患者家属未到场的情况下,医院提前对患者实施手术,手术后,患者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近日,遵义市某医院与患者家属经法院调解,自愿赔偿患者家属各项损失共计52万元。
据悉,2004年9月,患者陈某因腰疼住进遵义市某医院后,院方诊断其患有“胸11——12水平髓外硬膜内肿瘤。”并通知患者家属,决定于9月28日手术。
9月27日上午,在该患者家属未来得及到场的情况下,该医院提前对患者进行了手术。手术后,陈的脊髓功能严重受损,导致其双下肢截瘫,大小便失禁。
此后,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此次手术的鉴定结果是,医院对患者的手术结果负有轻微责任。但是,患者家属认为,该医院医护人员不等家属到场,提前进行手术,是导致手术失败的原因,因此将该医院告上法院,要求该医院赔偿各种损失共计150万元。
据了解,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时,医患双方均表达了和解意愿,加之案情清楚,通过调解后,该医院自愿赔偿患者各项损失共计52万元。
昨日,记者从法院获悉,该笔赔偿款已划拨到位。
(记者 黄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