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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券促销“跻身”十大消费陷阱

时间:07-04-03 15:10:31 来源:东莞律师网 浏览: 发送给好友

 

 

        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又将到来。8日,广州市工商局根据去年接到的大量投诉公布了2006年十大消费陷阱。其中,去年新露头的“贷款”陷阱“拔得头筹”,名列十大陷阱之首。广州市工商局12315中心还同时披露了去年十大被投诉行业。

 

        陷阱一:贷款

        非法中介骗到手续费就走

 

        一些中介公司四处发布免抵押贷款传单,声称消费者只需交纳一定金额的加盟费和手续费,不需要任何抵押,就可申请到银行贷款,且速度比银行快。但当消费者与中介公司签订贷款协议并交了钱之后,中介公司就以各种理由拒绝办理,并对要求退款的消费者进行恐吓甚至殴打。

 

  陷阱二:燃气

        气站冒充大公司 整瓶煤气化水

 

        一些无照经营燃气点假冒知名燃气公司之名,利用派发传单或低价倾销等方式吸引消费者前来充气,并通过掺杂掺假、短斤缺两等不法手段牟利,有的气瓶里全是水。

 

  陷阱三:预付

        年卡现金券一夜蒸发

 

    一些商家大量出售年卡或现金券后,突然关门停业,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已付费的服务或兑现商品。如广州某食品有限公司突然关门停业,导致很多消费者持有的饼票无法兑现,饼票几乎成为废纸。

 

        陷阱四: 购房

  收了诚意金才知房屋已抵押

 

        一些房地产开发商或中介公司有意隐瞒出售房屋的真实情况,待购房者交了定金或认购金后才发现房屋已抵押或房屋货不对板等。

 

        陷阱五:促销

        奖品赠品不给“三包”

 

  不少商家在节假日期间举办各类促销活动,以附送赠品的形式吸引消费者购买某种商品,而商家对促销商品(包括奖品和赠品)拒绝履行“三包”服务;部分商家则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送现金券或优惠券的促销手法,但事先未说明优惠券的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时才发现有诸多限制。

 

        陷阱六:邮购

        不法分子提供虚假地址

 

        不法商家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异地消费者汇款低价购买手机、照相机、手提电脑等高档商品,消费者汇款后根本收不到货品或者收到的货品货不对板,而不法分子提供的经营地址往往是虚假的。

 

  陷阱七:维修

        低价维修点不可轻信

 

        一些家电维修点以低价收费和优质服务引诱消费者上当,在维修过程中虚列修理项目而乱收费、使用伪劣零配件或偷换原材料、原配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陷阱八:签约

        招聘模特演员多是骗局

 

        不法公司在报纸、网络发布加工五金、工艺品、文具等信息,以高额的加工费为诱饵,与加工者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后,以产品不合格为由骗取保证金或押金,甚至要求加工者作出赔偿。此外,一些文化传播公司打着招聘模特、演员的幌子,以提供拍摄广告机会或介绍进入模特行业为诱饵,与应聘者签订合同,骗取报名费、签约费和形象推广费。

 

        陷阱九:中奖

  谎称中奖骗取各种税费

 

        不法分子通过信件、手机短信发布中奖信息或以杂志社的名义发出幸运读者中奖信息,在“中奖”者按照中奖条款办理兑奖相关事宜时,就被要求向指定的银行账户汇入邮费、税款、保价费、手续费等费用,不法分子收到汇款后就销声匿迹。

 

        陷阱十:中介

        婚姻中介雇请婚托宰客

 

        主要是婚姻中介利用“婚托”骗取消费者钱财;房屋中介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吃差价、骗取定金等;职业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定金或乱收中介费。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 林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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