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如今,不少人打开钱包,映入眼帘的首先就是名目繁多的消费卡,洗车卡、美容卡、健身卡、水票等。消费者办卡的初衷都是为了便捷、省钱,但事实上,办卡消费并没有想像中那么美好。 记者日前从河北省消费者协会了解到,部分行业经营者利用办卡消费优惠、免费赠卡、会员专用卡等方式招揽顾客后,消费者在持卡消费时应得到的服务承诺却无法兑现,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2006年底河北省消协接到石家庄消费者王女士和沈女士等43名消费者投诉,反映她们在石家庄一家美容中心办理了1680元、3360元、5040元不等的消费卡,但3个月之后,该美容中心却突然人去楼空,导致消费者11万多元的损失无从追偿。 为此,河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不法商家以下几个惯用伎俩: 1、以优惠的条件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后,借营业场所变更、撤销等为由携款逃跑,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2、以免费赠送诱导消费者办卡,在办卡之前经营者将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说得天花乱坠,一旦交钱办了卡,消费者得到的却是另一种待遇。 3、以让利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办卡,当消费者接受服务时经营者向消费者推销一些质价不符的产品,巧立名目收取各种额外费用。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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