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这句话对经常出入金融机构办理业务的市民来说并不陌生,或许早已见怪不怪了。不过东阳的邵女士日前就金融机构的这条霸王条款提出质疑,准备将自己在银行所受的不公正待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月22日上午9时30分许,邵女士到东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吴宁信用社城中分社(以下简称城中分社)领取定期存单上15000元钱后,她未开封就将钱放入随身携带的手提包内,然后到距城中分社只有几十米的中国银行东阳市南洋支行(以下简称南洋支行),将刚领出的钱存入股票买卖的专用账户。南洋支行收款员在核验时,发现其中的两张纸币是经过拼接的假币(100元面额,其中3/4为真币,1/4为假币),说要作没收处理。邵女士即向收款员说明情况,要求把钱退回并让本人返回城中分社重新检验。收款员经联系后,同意了邵女士的请求。邵女士随即返回城中分社,找到了原先付款给她的工作人员讲清原委,对方随后与邵女士一起到南洋支行核对,查看后仍认为是真币。直至南洋支行的收款员提示该币系拼接的变造币时,她才确认。于是城中分社的工作人员与南洋支行协商,要求把那两张有疑义的纸币拿回到单位的点钞机重新检验,但南洋支行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拒绝。对方提议拿验钞机到南洋支行重验,但该建议又被城中分社的一负责人拒绝。 后来,替邵女士办理取款业务的城中分社工作人员递给邵女士100元钱,和邵女士协商私下解决,遭到邵女士拒绝,她坚决要求信用联社查清原因,分清是非。后来双方陷入僵局,邵女士拨打了报警电话。 辖区派出所民警在问明情况后提议协商解决,但没有成功。当天下午3时许,邵女士在朋友的陪同下到东阳市信用联社总部反映情况。接待的一个副主任和一个科长在听了邵女士的来意后,就把城中分社的负责人叫了过来。可分社负责人仍不改初衷,一再强调“离开柜台概不负责” 的条款。 邵女士认为,“现金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是行业内部规定,既不是法律条文,又不是合同文本,只不过是银行方面为保证自己利益的单方规定,有霸王条款的嫌疑。其次,该事件中的变造币,连金融工作人员都一时难辨真假,却要求顾客在数钱的过程中必须辨明真伪,否则就“不负责”,这实在是强人所难。 目前,邵女士已经聘请了律师,准备将官司打到底。 来源:金华日报 编辑 林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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