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法界动态法律法规外商投资公司法务案例分析诉讼指南法律文书电子杂志
 

首页 >> 消费维权 >> 维权案例 >> 正文

信用卡被他人冒名消费 超市承担主要责任

时间:07-04-03 15:19:09 来源:东莞律师网 浏览: 发送给好友

 

一名男子拾到李先生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后,在天津一超市成功消费了4777元。李先生认为,超市对其财产损失负有责任,于是将超市告上法庭。日前,经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法官调解,超市承担了60%的责任,即赔偿李先生2866元。

 

        原告李先生说,他于2004年初办了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该信用卡无需密码,在全国都可以使用且不收手续费。2006年12月的一天上午,他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丢了,随即拨打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申请挂失,同时向警方报案。

 

        李先生说,他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得知,有人持他丢失的信用卡在天津某超市消费了4777元,交易收据上的签名为“王力”。他对此非常恼火,因为信用卡上有他的签名。超市工作人员没有在该人持卡消费时,核对其当时的签名与信用卡上的签名是否一致,导致他的信用卡被他人冒用,超市方面对此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李先生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超市方面却表示,李先生的信用卡被人冒用,与其自己未能妥善保管该卡有关,故不同意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在案件审理期间,经主审法官调解,超市一次性赔偿李先生人民币2866元。

 

        谈到该案的责任分配时,主审法官表示,李先生对其信用卡有注意保管的义务,其不慎丢失该卡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所以其本人应承担一定责任。而超市工作人员有谨慎注意的义务,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超市收银员在消费者持卡消费时,有审核的义务。但是,在信用卡上有李先生签名的情况下,一名签名为“王力”的男子却成功持卡消费,对此超市方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来源:新华网 编辑 林飞


(责任编辑:)
 
 

 
今日点击


·北京房山女法官脱下法袍斥责原告

·10万元定金滞留中介 卖家反悔不愿双倍返还定

·卫生部要求完善法规明确假药伤害责任

·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今年将调整到963元

·同居十年女友要分割男友公积金于法无据败诉

·广东:餐馆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找到理由

·肖扬:司法公正要靠廉洁清正的法官队伍来保

推荐阅读


·卫生部要求完善法规明确假药伤害责任

·企业退休人员月均养老金今年将调整到963元

·同居十年女友要分割男友公积金于法无据败诉

·广东:餐馆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找到理由

·肖扬:司法公正要靠廉洁清正的法官队伍来保

·讨债有捷径申请支付令

·商务部关于加强对特许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

合作伙伴:中国海关事务网 东莞劳动律师网 东莞房地产律师网 东莞婚姻律师网 中国东莞律师网 东莞交通律师网 东莞外商投资律师网
咨询电话:13728117159 13827267196 传真:0769-22761100 邮箱:dglawyer@gmail.com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号国泰大厦7楼广东明冠律师事务所 粤ICP备06103309号
Copyright © 2006-2008 dg59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紫蓝冰工作室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