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今年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在信访工作中,努力践行司法为民,本着为群众解决事关切身利益问题的司法理念,实行“有理推定”的信访工作制度,取得了群众的满意和当地党委满意的良好效果。 “有理推定”就是对群众上访,先要认为群众是善良的,而不能认为群众是蛮横的;先认为群众是有冤屈或有难处的,而不能认为是来闹事的;先要认为在工作中群众提出的问题是自己的职责,而不能上来就扯皮,一推二拖三糊弄。
在具体工作中,该院要求每一位法官在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首先要从群众主张“有理”着眼,并以此作为思维出发点,贯穿到阅信、接访、调查情况、参谋建议、督办落实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和办信办访的全过程,把群众的困难和利益放在首位,把群众的道理和依据调查了解到位,区别不同情况作出处理,按照法律法规确实存在问题需要解决的,协调督导相关单位和部门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相关政策法规不明确或者没有法律依据的,比照同类情况,拿出符合实际情况的解决意见,按照政策、法律不应解决,但与案件有关联,群众确实有问题和实际困难的,适当安排好信访人和群众的生产生活,确实没有道理的,也要从“无理推定”开始,有根有据地得出无理结论,入情入理地做好思想工作,做到以理服人。
今年来,该院先后组织院党组成员及庭室负责人开展了六次大规模的院长公开接访当事人活动,接访案件74件,办结66件,办结率89%,其余8件也规定了办结时间表,给群众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与此同时,该院信访案件的整体办案水平、效率和人民群众满意程度均有大幅度提高,把越级上访和无理缠访遏制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