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2月6日,广西青秀区人民法院在对南宁某有限公司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过程中,受到该公司所在场所的出租方南宁某宾馆几名保安的暴力阻挠。办案法官经过耐心普法劝说,最终妥善防止了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顺利完成了保全工作。 原告南宁某装饰公司与被告南宁某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纠纷一案,由原告向青秀区法院申请诉讼保全,要求法院查封被告价值18万余元的财产。该院依法作出诉讼保全民事裁定后,根据原告提供的查封线索,于12月6日上午来到某有限公司位于南宁市古城路的经营场所。由于该公司停业后,一直拖欠场所出租方南宁某宾馆的租金和水电费,该宾馆遂纠集几名保安在场所前阻挠该院执法人员,并扬言谁开门进入此场所就打谁。执行法官虽细心解释,并告知其妨碍执行公务的后果,但几名保安仍置之不理。
该案主办法官李康考虑到社会效果,并未立即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一边控制场面,一边主动向领导请示。该院立案庭马金环庭长和黄共美副庭长接到汇报后,立即赶往查封现场,对该宾馆负责人进行解释说明,指出宾馆与某有限公司的租赁关系和本案的拖欠工程款纠纷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现在法院是依法执行公务,至于某有限公司拖欠的租金、水电费,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经过法官的耐心普法劝说,该宾馆的负责人终于转变态度,连同保安一起向法官表示道歉,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采取保全措施。至此,这起一触即发的暴力抗法事件,终于在法官耐心的思想工作下化解于无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