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截止5月底,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一审达到63.5%,二审达到41.5%,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5和1.3个百分点;一审息诉率达到77.82%,服判率达到54.35%,分别比去年提高2.7和1.9个百分点。各类案件结案时间由原来的50天缩短为46.8天,案件效率明显提高。 该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的实际,坚持把司法效能建设与审判工作相结合,取得成效。从审判管理入手,进一步加强审判工作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量,继续实行提高“三率”降低“三率”的审判质量考核体系和五项通报制度,每季度一通报,年终进行奖惩,同时,按照“审判工作由单纯业务型向服务型、保障型审判的转变,审判管理由效率为主型向质量为主型转变”的工作思路要求,实行了裁定书中阐明裁决理由,改变了过去只有裁定结论,而无理由的做法,判后认真答疑,使当事人对裁判结果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此外,该院还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改变过去机械司法,不问社会效果的错误理念,强化审判工作必须自觉融入首府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大格局中去定位,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找准结合点、切入点的司法理念,要求法官做到围绕中心、保障发展,以人为本、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