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6月12日,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宾馆门前额外热闹,市中级法院副院长鲍国华带领该院十多名法官一早就来到这里,摆开桌椅,拉开横幅,并带来了几百份《诉讼指南》、上千份《创建和谐平安抚州宣传单》向过往群众散发,并接受群众的法律咨询。这是该院认真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法院、和谐平安审判”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 今年以来,为了积极响应江西省委提出的“创新创业,共建和谐”活动以及抚州市委、市委政法委提出的创建“和谐平安抚州”号召,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创建“和谐平安法院、和谐平安审判”主题活动,并研究制定了四十条具体举措,努力完善化解社会矛盾四大长效机制。这些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畅通民意,倾听民声,积极完善诉求表达机制;二是化解纠纷,促进稳定,着力健全矛盾排查调处机制;三是调处争议,和谐诉讼,全面落实利益协调机制;四是关爱民生,维护民权,努力强化权益保障机制。为了延伸审判服务职能,更好地向群众普法和提供法律帮助,该院积极采取法律咨询、以案释法,推行诉前引导、诉中释明、判后答疑。
整个上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一位刚买菜准备回家的老人来到咨询台前,诉说他花了一生的积蓄最近买了一套商品房,不仅面积打了折扣,而且质量存在问题,询问如何起诉开发商,鲍副院长热情地送上一本《诉讼指南》,并指着其中的内容耐心解释,直到老人满意地离开。一位抱着不满周岁小孩的妇女告诉法官,她丈夫做生意赚了钱后就有了外遇,尽管拥有巨额财产,却想花很少的钱就逼迫她离婚,希望法官给她帮助。刑事审判第一庭的女法官吴志凌告诉她,如果掌握了男方有外遇的证据,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构成重婚的话,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吴法官还通过向她宣传婚姻法知识,从细节方面认真指导妇女如何应对出现的婚姻危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妇女临走时,连连表示感谢。
本次咨询宣传活动共散发诉讼指南200多份、宣传单8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20余人次。法官们纷纷表示,以后将更加积极参与这类咨询宣传活动,为更多的群众提供法律知识和法律帮助,为创建和谐平安抚州干实事、出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