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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在制订中

时间:06-12-12 17:34:21 来源: 浏览: 发送给好友

      全国政务公开理论调研成果显示,正在研究制订中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设计了救济制度,引入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机制,确保政府机关依法公开相关信息。

      “毫无疑问,为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设立救济制度是十分必要的。”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政策规划组组长秦海分析说,进一步设计政府信息公开中的救济制度,应强调行政系统内部救济为主,司法救济为辅。他说,过度依赖行政诉讼,会增加法院负担,可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更大发挥监察部门作用,把向监察部门申诉和向上级行政机关复议作为主要的救济机制。

 

      其次在制度设计中,宜引入专门规定,以应对诉讼程序。秦海说,我国现行的诉讼机制要求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这样的机制很难适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案件审理,因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等不公开信息的信息,不能进行公开审理,国外对此普遍采用不公开审理的模式,允许法官对案件进行不公开审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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