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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的题目
:
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适用规定
,
为什么叫
”
适用规定
”,
因为相关的
”
规定
”
里提及了部分机关单位执行的规定或一些民间的节假日我们今天是不加讨论的
,
只探讨与我们企业有关的问题
.
今天我们讨论的目的是什么
:
其实大多人都知道假期的有关规定的
,
我们讲目的是把平时执行时相关问题暴露出来
,
加以分析加以讨论
.
好让大家日后在管理工作上能够更加清晰,及早做好防范措施
.
现时在假期问题上各企业都是执行广东省劳动厅制订了《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
(
《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
及涉及的文件选编》
96
页
)
一、节假日: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
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是带薪假期),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5、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日,则不补假。
常见问题
:
―――加班费计算
劳动部颁发的《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
300
%的工资”。从立法技术角度来说,这里的“应”即为“必须”之意,而非“可以”,属于非选择性的条款,即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要“必须另外支付”给劳动都不低于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的三倍,那么加上原有的日工资,人们如果是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领取的就是平时日工资的四倍,而非三倍。
举例:某职工合同规定日工资标准为
30
元,法定休假节日被安排加班,当天他应得的工资为
30
×(
l
+
300%
)=
120
(元)。
(
《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
及涉及的文件选编》
113
页
)
二、带薪年假
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休假时间按本企业工龄计算: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
5
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
7
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
10
天;满二十年以上者
14
天。
常见问题
:
1
、法规没有规定放假时间应该由谁提出谁主张,
2、也没有规定不能休假的情况如何处理。
案例:
1982
年
5
月,保洁员王某在这所大学工作直至
2004
年1月
1
5日。最后一次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
月
1
日
至
2004
年
2
月
15
日
。但是
,
该校后勤集团在未提前
30
日通知的情况下
,
于
2004
年
1
月
13
日
向王某签发了《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
,
要求王佩“明天不要上班了”
,
并于
1
月
15
日
停止了王某的工作。正是这一纸《终止劳动合同意向书》
,
引发了这起劳动争议官司。
2004
年
4
月
6
日
,
王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
要求该校
:1
、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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