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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资争议的成因及对策

时间:07-04-02 16:49:48 来源: 浏览: 发送给好友

      工资争议作为劳动争议的一类,同其它各类劳动争议一样也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只有在民主与法制的社会,劳动者才有权利与义务可言,从而才会有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可能。工资争议形成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 1.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对涉及工资支付的相关文件在理解内容、执行规定上存在严重偏差是导致发生工资争议的直接原因;2.部分企业经营困难,生产经营资金流动受滞,存在着拖欠职工工资现象。3.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发展,非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逐渐增大,因此非国有企业发生劳动争议的比例日益增加,特别是工资争议增长速度较快。4.在对原有计划经济模式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建立新型管理制度的过程中势必会对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关系产生影响,这也是产生工资争议的一个重要原因。5.一些原本能够在企业内、工会组织内通过企业调解委员会得以调解和解决的争议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维权意识的增强,而走入仲裁程序,甚至进入诉讼审理,使得工资争议案件数量大幅度上升。6.企业在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关系时没有依法履行自身职责,明确工资的发放程序、发放标准、发放内容,导致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劳动合同变更过程中和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工资争议。7.有的单位虽然签订了有效的合同,但遇到效益不好时,就不按合同规定兑现,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致使发生劳动争议。8.企业作为用工单位负有管理、教育、培训职工义务,个别企业没有向广大职工适时进行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同样也是造成工资争议的重要原因之一。 
 工资争议的处理对策 
 工资、劳动报酬争议的大量上升,给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立法部门提出了一个新的课题,如何妥善预防、解决工资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成为我们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对争议的预防成为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 把握工资、劳动报酬争议的处理关键是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劳动者的工资权与用人单位的工资自主权的含义及相互关系,同时必须充分了解我国工资保障制度的历史沿革及相关规定,做好争议的预防工作,尽可能地把各类争议隐患解决在萌芽、解决在初期、解决在内部。我们只要将各个方面的工作做好、做细,就会大大减少或避免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特别是工资劳动报酬争议的发生,同时为解决争议奠定基础。 
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我们要通过劳动法律法规来规范劳动关系的建立、运行、终止、解除以及劳动关系中所涉及的工资管理问题,最终把工资争议的解决和处理全面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为了使劳动法规政策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立法机构应从具体问题进行明确规定,真正把法条的制订与实施和广大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结合起来。 
 2.大力开展《劳动法》的宣传和教育,加强执法力度。各级劳动部门应当进一步逐级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法律意识,提高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的法律意识和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争取把争议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 3.进一步推动各类企业加强内部民主管理机制和劳动用工管理规范,进一步建立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工会、企业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争取把可能发生的争议解决、消化在企业内部。 
 4.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建立监督体系,规范企业劳动管理行为。劳动保障监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通过运用行政手段在规范企业行为,调整劳动关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工资报酬争议多发的地区、企业应当加强执法监察处罚力度。 
 5.劳动保障部门作为一个职能部门,应当在现有基础上组织监察、仲裁、调解、信访四处室形成一个完整的劳动争议处理环型体系网络,充分发挥各处室的优势职能,做到扬长避短,统一协调,集中运作。 
 6.工会在工资争议中应发挥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好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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