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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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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06-12-12 18:38:22 来源:东莞房地产律师网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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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应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业主委员会,并由业主委员会来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招标组织工作。
那么,应如何成主业主委员会呢?根据有关法规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对业主大会或为业主代表大会负责。在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到30%以上不足50%,且使用超过一年的,应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分期开发大型住宅小区经已交付使用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召开临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业主委员会登记申请表、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的报告及其资料、业主公约等其他相关资料向区、县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若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政府不予认可。
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则可以开始着手选聘物业管理公司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应实行招标方式。具体的招标程序是:
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3、编制招标书。包括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内容,对招标的有关说明,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及奖罚措施,投标开标时间;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5、投标申请书的报送;
6、开标,定标;
7、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相关法律、法规----
《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招标投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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