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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设局关于开展对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东建函[2005]110号)

时间:06-12-12 18:42:08 来源:东莞房地产律师网 浏览: 发送给好友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强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及人员的质量安全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施工企业守信经营,促进建筑施工企业的健康发展,市建设局经研究,决定在今年12月份开展对在我市开展经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已领取了《诚信手册》,在东莞市范围从事建筑活动的本市及市外建筑施工企业。

  二、  检查方法、内容:

  此次检查采取施工企业自查、市建设局抽查的方式进行。

  (一)施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

  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15日,为施工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每个施工企业要对企业一年来的经营管理状况写出自查自纠书面报告。报告应有以下几方面内容:企业管理机构建设情况;管理制度设立情况;管理人员到位情况;今年以来所承接工程任务(包括已竣工和在建工程)情况,奖罚记录。施工企业完成自查后,将《诚信手册》与检查报告交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科(办事大厅11号窗口)。

  市建设局将根据企业自查情况,将一年来建设局市场管理、建筑工程管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对企业的奖罚处理,或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民工集体到市政府部门上访事件的,如实登记在《诚信手册》中。

  (二)12月10日至12月30日,由建筑市场管理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抽调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两个检查组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今年前三个季度质量安全季度检查排名后十名的施工企业。抽查以检查企业的办公场所、检查《诚信手册》记录的工程情况,实地检查一项在建工程的形式进行。

  1、办公场所:重点检查企业办公场地状况、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与《诚信手册》一致;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市外企业重点检查申报进莞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有职称人员到位情况,是否与《诚信手册》登记的内容一致。

  2、检查《诚信手册》的使用情况,企业获得奖励或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市场竞争、工资支付、劳动保障等方面的不良行为和处罚是否记录在案。

  3、抽查一项在建工程,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l)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工程项目是否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了相关手续。

  (2)工程依法承包情况。

  一是工程项目是否依法承包;施工企业单位有无无证照施工、越级承揽施工任务;有无出借证照和图鉴、转包施工任务、有无挂靠施工;三是施工单位是否认真履行中标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3)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情况。一是施工企业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工程质量是否出现偷工减料,使用劣质建材,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和合同要求等问题;二是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是否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三是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有无压减安全设施防护费用。

  (4)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

  建筑施工企业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有无因拖欠民工工资,引发到市政府部门上访事件。

  三、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强化建筑市场监管。

  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市建设局将责令整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良行为的,市建设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手册。情节严重的,将被取消《诚信手册》,不得在莞从事建筑活动,处理结果网上公示。

  通过专项检查,强化建筑市场的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以不良行为记录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工程建设信用体系,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的诚信档案。同时市建设局将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

 

东莞市建设局

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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