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未婚人士,未有购房记录,首次购房仍有可能“被二套”。“新国十条”政策之后,二套房贷“以家庭为单位”的认定,东莞各家银行均有不同执行标准。个别银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家庭”的概念,未婚人士购房更要“追溯”到父母亲的购房记录,父母曾有房贷,也视同未婚人士有房,再购房会被认定为多套房。
父母有房 子女再购算二套
“你是未婚、首次购房?你的父母亲名下有没有房产?”在万江一个楼盘的签约现场,律师正向一位购房者提问。该律师告诉记者,现今如未婚人士首次购房,都不一定能享受到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优惠,“如果父母亲名下有房产,且在央行征信系统能查到贷款记录,再购房就可能按照第二套、三套房来做贷款了。”
记者调查了解到,包括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在内的东莞四大商业银行,只要购房人已成年、未婚,并在有偿还贷款能力情况下的首次购房,并不用“追溯”父母亲购房记录。
而商业股份制银行的执行就不尽相同。招商银行一位负责人表示,购房人未婚则意味着还未从原家庭中“独立”出来,如果父母有房,成年购房人的房屋贷款都要按照“以家庭单位”来严格认定住房套数。“假如你父母有过一套房贷记录了,你再购房的贷款就按照二套房来做了,首付要五成,利率要上浮10%.”广发行的一位客户经理说:“严格来说,都要查家人的购房记录,但只要是成年人也可以不用。”
“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趋严
一个月前,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文规范第二套住房的认定标准,其中提及,“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这被解读为“以家庭为单位”。
记者调查了解到,在东莞各家银行对此政策的执行中,有关“以家庭为单位”的认定此前仍停留在购房人以及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中,如今有银行对于未婚无配偶的人士房贷,还要追溯其父母亲的购房记录,执行更趋严格。
城区一家楼盘的销售经理表示,二套房贷政策“一波接一波”,执行相当严格,该楼盘因此损失了将近一半的签约客户。该经理认为,政策对楼市的影响力度和深度更取决于执行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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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社保和纳税证明,异地购房也“被二套”
“新国十条”政策中,关于“异地购房需要提供1年以上社保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各家银行的执行也非常严厉,此前个别银行有宽松的打擦边球的做法,如今都不再允许。
工商银行的相关人士表示,不是东莞户口,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即便为首次购房都要算作“二套房”。“工资在莞发放、社保和纳税证明都不在东莞;在莞的水电缴纳记录等都不算的。一定是要在东莞的社保缴纳和纳税证明,而且要一年以上才可以。” (记者 陈焓)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谭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