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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二手房交易程序
一、凭《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办理《房地产查丈登记表》
【约
3
个工作日】
二、取下列资料在窗口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
1
、专项维修资金收据第三联(相关单位联)
2
、查丈图和平面图
3
、买卖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份)
4
、房地产权证
5
、委托办理的
①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复印件
2
份
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份
③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份)
三、联系评估公司评估房产,出具评估报告书
四、
5
个工作日后,在东城区城建窗口办事大厅二手窗口取下列资料到财政及地税分局申报费税
1
、评估报告书(自备)
2
、房地产权证
3
、身份证
4
、买卖合同
5
、转让收费表
五、完税后将下列资料交至二手窗口
1
、房地产权证
2
、房地产买卖合同
3
、契税完税证
4
、办证证明
5
、转让收费
六、资料交回房管所后通知取新证
熊律师:135608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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