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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姓名或名称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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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06-12-23 18:16:59 来源:东莞律师网 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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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4)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变更名称或者姓名的有关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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