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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富亨”覆灭 传销团伙梦碎

时间:06-12-15 14:45:14 来源: 浏览: 发送给好友

    在这些上套的骨干和下线中,办案民警发现不少身陷其中的人都是下岗工人。令记者意外的是,今年27岁的B级头目陈某还是刚刚从徐州某高校毕业没几年的大学生,拥有本科学历。在大学里读经济学的她说,自己家里都是做生意的,自己刚开始的时候看网站很精致,也没有发现任何疑点。因为涉世太浅,又想赚钱,才陷入了其中。据陈某称,她自己先后分四次投入了16万元进入了“长江国际富亨集团”。与这些身处传销金字塔顶端的骨干相比,更多的“下线”则更为可悲,她们为了发财梦,有的甚至和丈夫离婚,直到梦醒,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连环欺骗

    据鼓楼分局介绍,该团伙中,除A级头目沈某为男性外,B级头目、27岁的陈某发展的下线成员全部是女性。成员中有教师、有下岗工人。这些人成为“员工”后,受“一夜暴富”思想的影响,又秘密地介绍自己的家人、亲戚和朋友入伙,这些人全然不知自己已经被骗,反过来又去欺骗他人。事发后,这些人原本和睦的家庭被打乱,朋友、亲戚成了仇人,最严重的受害者家庭已经破裂。

    在警方起获的陈某的一本日记中,陈某写道:要发展业务员,要选择年龄在30—60岁的有钱、有闲、有企图、有发财梦的大姐妹作为目标群体。此前和沈某一样给新“员工”授课的陈某告诉记者:“之所以选择发展这样一个群体进入,主要是考虑到这个年龄段的人有能力,有耐力,有上进心,而且心地善良”。

  教训深刻

    据鼓楼分局办案民警介绍,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个人非法集资数额在5万元以上,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就构成涉嫌非法经营罪”。而沈某和陈某非法所得远远超过了这两个规定,因此沈某和陈某操纵的“长江国际富亨集团”已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团伙头目陈某被刑事拘留。2006年9月28日,在该团伙9名骨干成员中,李某等7人被依法刑事拘留,郑某和冯某被取保候审。

    据记者了解,此案目前已经进入了诉讼程序。而对自称是北京大学教授的A级头目沈某,警方还在追缉之中。

    徐州市鼓楼公安分局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广大市民一定要警惕不法分子以养殖、造林、返租、产权式商铺等名义,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要警惕不法分子以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流动促销等作诱饵发展下线;要警惕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产权经纪公司”等为名,推销所谓即将在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的股票;要警惕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从事非法境外外汇保证金交易的行为,组织介绍或参与行为均属非法;要警惕不法分子大肆宣传的所谓“快速致富”、“高回报,零风险”,提防理财投资陷阱。(注:涉案人员系化名)

  与传销头目对话

    12月14日,在徐州市看守所,记者和该团伙C级头目张某展开了一次长达两个多小时的对话。

    C级头目张某:这是一场赌博

    记者:此案是你去举报的?

    张某:是的。

    记者:你怎么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拉进来了,他们的生活也很艰难啊?

    张某:刚开始的时候想,他们生活艰难,现在有了赚钱的门路,才动员他们入伙的。

    记者:事实上你害了他们?

    张某:(沉默)我从来没有想到去害人,开始的时候只是想去帮助他们。

    记者:现在警方已经查明这个集团不存在,你从事的就是传销,你后悔吗?

    张某:我是上了陈某和沈某的当。所以我后来给警方提供了很多线索,绝不能让这些人逍遥法外。如果说后悔的话,我遗憾的是把自己的房子给卖掉了,以后连一个栖身的地方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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