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广西浦北县六垠镇的庞某明知自己没有驾驶执照仍然驾驶拖拉机上路,以致造成碾死1人的严重后果。12月5日,浦北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庞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责令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5万多元。 2006年5月2日下午五时许,现年42岁的庞某无证驾驶一辆无牌号多功能拖拉机,载着满车的木条从浦北县平睦镇往六垠镇方向行驶。当庞某驶到城平路段转弯处时,杨某驾驶一辆90C摩托车迎面而来,庞某心里一凉,急忙打方向盘避让,但由于车辆严重超载,车辆制动严重不良,以致无法采取制动措施。当两车相会时,庞某车上运载的4.5米长的木条横摆,造成路面通行障碍,致使杨某采取措施不当倒地,拖拉机后轮无情地从杨某身上碾过。虽经送医院全力抢救,但杨某仍然撒手人寰。经交警部门认定,庞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